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建〔2022〕74号
梅州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71号),现将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提前转下达给你局(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请列2023年一般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你局收到本通知后,会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资金安排方案,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请你局会同地方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至有关单位和财政部门。有关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2.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