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第二批)并调剂有关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2〕148号
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方案,现下达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第二批)共1,685.4万元,其中调剂安排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第一批)13.4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1,资金用途明细见附件2-4,资金绩效目标见附件5-6。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应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第二批)分配表
2.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第二批)资金下达明细表
3.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项目第二批)资金下达明细表
5.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6.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项目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