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安排部分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2〕166号
省教育厅,汕头市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由省财政调整安排一般债券资金共125,443,035.05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回广东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筹)首期一般债券资金90,000,000元、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白云校区建设一般债券资金22,603,900元;收回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首期工程一般债券权责发生制资金12,839,135.05元(科目明细详见附件1)。
二、安排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一般债券资金125,443,035.05元,此款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5高等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切实加快债券项目建设进度,规范高效做好债券资金支出使用工作,推动新增债券资金早使用完毕,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通过债务系统及时准确录入支出使用数据。同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收回一般债券资金额度科目表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