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五批)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2〕129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茂名市财政局: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五批)分配方案的函》(粤文旅财〔2022〕91号),现安排2022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五批)1665万元(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涉及政府采购、购买服务事项请按程序办理。请切实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预算执行中,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
附件:1.2022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五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