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工〔2022〕84号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下达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2〕216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2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函》(粤市监财函〔2022〕814号),经审核,现安排(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2)。其中,下达各相关地市支出的资金收入列2022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01“一般公共服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管好用好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各相关地级以上市应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度食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资金项目安排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