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预〔2022〕74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2〕60号),我厅修订了《广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0日
文件下载:广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