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教育发展专项教育救灾维修应急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2〕121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分配方案,现由省财政一次性安排2022年教育发展专项教育救灾维修应急资金共1,000万元(具体科目、金额见附件1,分配明细见附件2),专项用于学校救灾及维修应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尽快将资金安排至受灾学校,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安排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目标表另文印发)。
附件:1.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教育救灾维修应急资金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