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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2022年06月28日 来源:本网

粤财预〔2022〕62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支持兜牢兜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2〕81号)及《广东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预〔2019〕155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资金列入2022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0207)”预算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基层财政要加强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预算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下达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直拨基层“三保”专户,专项用于“三保”支出。县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 “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等“三保”支出保障力度,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市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加大对所辖县(市、区)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筑牢 “三保”底线。

  附件: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6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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