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年06月24日 来源:本网

粤财会〔2022〕3号

各地级以上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23号)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度初、高级资格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时间安排

  (一)初级资格考试。定于8月1日至7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1日至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定于8月7日8:30-12:00举行。

  二、关于考务日程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0日至31日,高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二)成绩公布。9月10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9月30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成绩查询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三)考后资格复核。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分别于初、高级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完成本地区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考后资格复核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关于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安排

  (一)考生如因考试时间延期无法参加本年度考试的,可向报名所在地的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1)申请办理退费,具体申请要求以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通知为准。

  (二)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考生一经提交退费申请,将无法参加本年度考试,应慎重决定是否申请考试退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把调整后的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到本地区考生。

  (二)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于7月8日前汇总本地区申请退费考生名单(附件2)报省会计考办,以便做好后续考场编排工作。

  (三)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要求做好考试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平稳安全完成。

  (四)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试的地区,相关考试并入下一年度进行。

  附件:1.广东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2.广东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级资格考试考生退费名单汇总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4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