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建〔2022〕38号
梅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89号),现将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科目和金额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梅县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此项资金使用范围为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建筑维修改造、传统村落影像资料制作等,不得用于工作经费、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等事项,请按照中央文件要求使用。
二、请梅州市财政局会同地方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三、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1.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