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追加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2〕91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追加资金共533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收入列2022年“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2050701 特殊学校教育”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用于支持有关地市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资源中心配备必要的特殊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增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内涵发展带动能力。
二、各市财政、教育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资金分配下达到县级财政、教育部门或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请于收到省财政厅资金下达文件60日内将资金分配项目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请各地教育、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和获得的补助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在收到预算文件60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并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1.2022年特殊教育补助中央追加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