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粤财农〔2022〕73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2〕125号)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下达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农经〔2022〕252号),现将2022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予以下达(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列2022年度“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请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按照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省水利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
四、为提高中央基建投资资金使用效益,请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22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安排表
2.2022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 投资预算(拨款)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