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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2022年04月25日 来源:本网

粤财科教〔2022〕40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方案,现由省财政安排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共35,709.5万元(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1,项目明细见附件2),同步下达绩效目标(附件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各用款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公示具体项目安排计划,并于资金下达30日内送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请各地市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确定本地区以及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其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并根据预算管理权责分别报省审核或备案。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暂缓实施的项目,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

  附件:1.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安排表

     2.2022年新强师工程事权资金第二批项目安排明细表

     3.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4月25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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