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2022年有关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工〔2022〕25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工艺美术协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2〕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运行综合函〔2022〕3号),现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1),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附件3、4)。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经管专项资金。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涉及非部门预算单位项目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尽快转拨至实际用款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资金下达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3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