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省级评审结果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22〕6号),经3月16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打分,梅州市梅县区、梅州市大埔县总分列第1、2位,拟作为我省推荐参评示范县(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22〕6号),经3月16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打分,梅州市梅县区、梅州市大埔县总分列第1、2位,拟作为我省推荐参评示范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