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粤财采购〔2022〕4号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详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开展我省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现将有关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平台账号开通
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包括采购人管理系统、交易平台。
(一)采购人管理系统(https://cg.fupin832.com)账号。所有预算单位无论有无食堂和农副产品采购需求,都应当注册采购人管理系统账号,以方便各预算单位掌握采购统计及管理工作。有部分未注册单位可联系同级财政部门注册,已注册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二)交易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账号。有食堂及农副产品采购需求的单位,可登录采购人管理系统自行开通“832平台”交易平台账号。
二、采购信息填报
(一)基本要求
各级预算单位应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单位2022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可不填报预留比例,但应在填报信息时在备注栏注明“无食堂”(不可注明为“无饭堂”或其他文字,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各级主管预算单位通过采购人管理系统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填报信息进行确认汇总提交至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再审核确认。请务必于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操作流程详见《地方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如在系统操作及具体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400-1188-832。
(二)预留比例
为落实国家相关采购要求,同时考虑到2021年我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如期完成任务,2022年我省继续按照该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即2022年度预留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的30%。
(三)外包或共用食堂情形
1.食堂外包。各预算单位要与食堂承包方在2022年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落实有关政策要求,确定相应预留份额和具体采购执行主体,预算单位可通过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平台账号,有关采购金额纳入相关单位统计数据。
2.多家单位共用食堂。请相关单位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他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在备注栏注明“共用XX单位食堂”)。
(四)更改信息。对部分预算单位存在合并、撤销、更名的,请及时联系“832平台”更改信息。
三、组织实施
(一)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政策要求,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通过“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及时线上支付款项,年底前按时完成预留采购份额。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二)鼓励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99个广东省对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特别是40个重点帮扶县(详见附件3)。
(三)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省属、市属等企业参与平台采购,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供销合作社督促本地区预算单位做好信息填报和采购落实工作,省财政厅将定期对工作成效进行通报。
(五)采购过程中如发生产品质量、交易纠纷等问题,请及时反馈“832平台”运营方,统一按照“832平台”交易管理规则处理。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
2.地方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3月7日
(省财政厅联系人及电话:夏增产,020-8318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