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和汕头大学东校区2022年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292号
汕头市财政局:
为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根据省教育厅提供方案,现由省财政提前下达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建设省级补助资金预算25,000万元,提前下达汕头大学东校区建设省级补助资金预算30,000万元,此款收入列2022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5高等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照程序拨付使用。
二、各地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1-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