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260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共2,070万元(具体地区、金额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2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相关支出。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