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专利奖励)的通知
粤财工〔2021〕109号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函》(粤市监财函〔2021〕1302号)》,经审核,现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专利奖励)(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专利奖励) 资金分配表(系统生成)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