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转下达2022年中央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年12月07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工〔2021〕108号

湛江市财政局:

  为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37号),经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科目“2111301循环经济”。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7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