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纤维公证检验经费的通知
粤财工〔2021〕94号
广州市财政局:
为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纤维公证检验经费预算的通知》(财行〔2021〕324号),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纤维公证检验经费预算提前下达给你市,其中棉花公证检验经费35万元、非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51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需按照《国家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9〕276号)规定范围和用途安排使用。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纤维公证检验经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