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金〔2021〕34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21〕92号),现提前下达你市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地级以上市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该项指标列2022年“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预算科目。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1”,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请各地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