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省本级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188号
省教育厅:
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和我厅统一组织发行,现安排省本级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共64,977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从2021年10月25日起计息,利息均按半年支付,本金到期后一次性支付(发行年限和利息见附件2)。为明确该项债券资金的还本付息责任,规范债券资金管理,请你厅和相关学校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还本付息协议》(附件3,每所学校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由你厅和学校各留存1份,退回我厅1份。
二、请你厅督促相关学校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对应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你厅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存续期管理,合理有序归集项目对应的学费收入等专项收入,切实保障债券本息资金需求,严防专项债券偿债风险。按照债券管理的统一要求,请及时将项目支出使用情况据实录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
4.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6.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7.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8.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9.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