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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省本级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

2021年11月02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科教〔2021〕188号

省教育厅:

  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和我厅统一组织发行,现安排省本级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共64,977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从2021年10月25日起计息,利息均按半年支付,本金到期后一次性支付(发行年限和利息见附件2)。为明确该项债券资金的还本付息责任,规范债券资金管理,请你厅和相关学校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还本付息协议》(附件3,每所学校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由你厅和学校各留存1份,退回我厅1份。

  二、请你厅督促相关学校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对应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你厅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存续期管理,合理有序归集项目对应的学费收入等专项收入,切实保障债券本息资金需求,严防专项债券偿债风险。按照债券管理的统一要求,请及时将项目支出使用情况据实录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

  附件:1.省本级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安排

     2.省本级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情况表

     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责任的协议

     4.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6.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7.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8.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9.2021年第四批教育项目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表(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25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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