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193号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商请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项目资金的函》(粤科函资字〔2021〕1279号),现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项目资金5180万元(科目、金额、具体单位及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1-6)。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项目。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总表
2.2021年度对外科技合作平台(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计划安排明细表
3.2021年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及粤莞联合基金项目计划安排明细表
4.2021年度对外科技合作平台专题(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5.2021年广东省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