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省级出资部分)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181号
省科技厅: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商请下达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省科技厅出资资金的函》(粤科函资字〔2021〕1197号),现安排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省级财政出资部分2亿元(科目、金额及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1-2),由你厅拨付到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用于设立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由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省领导要求的模式分期出资。请你厅压实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责任,需广东省出资的首期资金优先从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部分出资。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
2.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省级出资部分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