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广东省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的通知

2021年09月28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综〔2021〕41号

省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各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不含广州、深圳),广州市财政局、深圳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财政票据式样统一性和使用便捷度,配合加快电子票据改革,加强我省诉讼费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经商省法院等有关单位,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以下简称新版诉讼费票据,票据式样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诉讼费票据适用于我省人民法院诉讼费的结算与退费,启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二、为避免资源浪费,原《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结算)》《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退费)》(以下简称旧版诉讼费票据)可继续使用至2022年6月30日。

  三、请省法院系统相关单位及被赋予省级票据管理权限的广州、深圳市财政局认真做好新旧版诉讼费票据的相关衔接工作,按照“验旧领新”的要求,办理旧版诉讼费票据的清理、核销手续,同时申领和按规定使用新版诉讼费票据。

  附件:广东省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式样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9月26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