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135号
广东财经大学、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财政局、中山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188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2021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社会〔2021〕233号),经审核,现下达2021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共20,256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1),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2021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