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125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69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补齐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资金(基础性补助)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305号),现由省财政清算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379万元,包括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智慧图书馆)695万元、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1,209万元、戏曲公益性演出(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250万元、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225万元。本次收回茂名市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和绩效奖励)2,497万元,从省补齐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资金中安排茂名市2,497万元。
二、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清算下达情况表
2.2021年补齐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资金(基础性补助)调整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