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追加安排2021年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新教学大楼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114号
广东实验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申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实验中学高中综合教学大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粤发改社会函〔2018〕3296号),经研究,现调剂安排你校800万元用于高中综合教学大楼项目建设,绩效目标表见附件。此款列2021年度“2050204 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50601 资本性支出(一)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于确实需要且有条件开展的项目,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暂缓实施的项目,资金要及时上缴财政。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具体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