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我省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粤财农〔2018〕304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预算的通知》(财社〔2018〕169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方案的函》(粤建计函〔2018〕2959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预算(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科目列2019年度“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019年度“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22101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各有关市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有关规定拨付使用。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或县(市、区)财政部门。地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省财政将在2019年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进行统一清算。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