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
粤财资环〔2021〕40号
韶关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升碳汇能力,财政部会同国家林草局通过竞争性立项,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45号)要求,现就下达你市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下达你市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15,000万元,用于支持广东省韶关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该项收入请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
二、有关要求
(一)你市接到本文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有关资金下达文件请及时抄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二)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认真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谋划,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终了,请按规定编列决算,并于1月底前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三)请你市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建立项目建成
后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效益。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