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珠三角地区省实验室后奖补第一期)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120号
广州市财政局、深圳市财政局、佛山市财政局、东莞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商请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粤珠三角地区省实验室后奖补)项目资金的函》(粤科函资字〔2021〕786号),现将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珠三角地区省实验室后奖补)项目资金8亿元预下达给你们(科目、金额及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1-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请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