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江门中微子实验站)等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112号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商请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江门中微子)项目资金的函》(粤科函资字〔2021〕721号),经研究,现下达你所江门中微子实验站项目补助经费20,000万元(具体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江门中微子实验站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省直部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预算执行中,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
附件:1.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江门中微子实验站)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