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智慧消防项目经费的通知
粤财资环〔2021〕43号
省消防救援总队:
根据《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下达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智慧消防项目经费的函》,经审核,现安排你单位2021年智慧消防项目资金(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用途用款,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年终编列决算。同时,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附件2)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