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96号
省教育厅,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78号)和省教育厅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1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共23,813万元,其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26,850万元,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3,367万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330万元(具体金额和科目见附件1、具体项目见附件2、绩效目标见附件3-5)。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要求,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参照中央直达资金执行,目前省已将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方案报中央备案,分配方案细化到各地级市和顺德区。请各地级市和顺德区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将上述资金全部用于本级职业教育支出,不得再分配至下级支出。
二、请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一竿子插到底”原则,督促省本级和市县用款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此项资金支出进度达到序时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市县要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的要求,同步将本级对应安排的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原扶贫监控系统)反映,并加快执行进度,及时将支出数据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
三、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市(区)县、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各地市参照省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市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1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安排明细表
3.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绩效目标表
4.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绩效目标表
5.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