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和特殊教育项目)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68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方案,现下达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和特殊教育项目)共19,588.08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资金安排明细见附件2,资金绩效目标见附件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对于确实需要且有条件开展的项目,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暂缓实施的项目,资金要及时上缴财政。
二、请各地、各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具体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1.2021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和特殊教育项目)下达表
2.2021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和特殊教育项目)安排明细表
3.2021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和特殊教育项目)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