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第一批)和绩效目标的通知
粤财建〔2021〕7号
省有关单位,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
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发改重点函〔2021〕373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不包含已提前下达地市项目资金和列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专款专用,并切实采取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年终按规定编报支出决算。
二、现结合我省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随文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包含本文下达资金项目、提前下达地市项目和列入部门预算项目,见附件2、3)。请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附件:1.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第一批)下达表
2.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省直项目)
3.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地市项目)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