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42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方案,现由省财政下达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共138795万元(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分配明细详见附件2),同步下达绩效目标(附件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推动本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是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健康发展等。资金主要用于中小学及幼儿园薄弱环节建设、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
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请各地将资金安排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奖补资金的分配情况在进行任务清单备案时一并反映。
三、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暂缓实施的项目,资金要及时上缴财政。
四、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具体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