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34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商请下达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的函》(粤科函资字〔2021〕143号),现下达2021年广东省乡村战略专项资金1.7亿元(具体地区、金额、功能科目、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具体项目由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部门负责审批,并请将确定的项目安排计划在2个月内报备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请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效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