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2021年有关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工〔2021〕25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规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1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1〕6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11号),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2021年有关专项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科目、金额绩效目标等见附件)。
请各单位抓紧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其中,部分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专项省本级项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拨至项目实施单位。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第二批)下达情况表
2.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绩效目标表
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方向绩效目标表
4.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绩效目标表
5.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乡村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撑项目绩效目标表
6.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方向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8.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各地市绩效目标表
9.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省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