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1〕29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方案,现由省财政一次性安排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共7.73亿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安排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绩效目标(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安排表
2.2021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