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邮政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工〔2021〕12号
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业安全中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和省邮政管理局《关于申请下达省级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邮政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邮管函〔2021〕17号),现将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邮政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0599其他邮政业支出”功能科目。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