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的通知
粤财社〔2021〕38号
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预算草案以及你委制订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安排省疾控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35,007.65万元(详见附件)。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2月25日
粤财社〔2021〕38号
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预算草案以及你委制订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安排省疾控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35,007.65万元(详见附件)。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