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粤财会〔2021〕4号
各有关单位:
经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广东千福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梁宇等13人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附件1),现予以公示。
公示由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请各有关单位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gd.gov.cn)、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加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3月5日前快递寄至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2楼省会计学会,联系电话:020-83170155、83170310、83170400。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单位投诉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