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省级部分(01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21〕18号
省医保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49号)以及《关于报送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粤医保函〔2020〕434号)等文件,现安排你局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01中央直达资金)6,500万元,用于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等工作,此款列入2021年度“210159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此次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省级部分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