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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

2021年01月31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2020年,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我省财政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围绕《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履行财政职责。一是以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为契机,持续完善各类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深入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以下财政关系进一步理顺。健全地方税体系,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基础持续巩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总体安全、风险可控,底数清晰、管理规范。二是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及时更新并面向社会公开。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实施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增值税、减免企业社保缴费等系列政策,并结合省情对全省困难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延长税款缴纳期限、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做到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缓则缓,2020年减税降费超过3000亿元。三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2020年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和十件民生实事民意调查工作,规范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完善广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建设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推进政府采购交易及监管电子化全覆盖,将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嵌入系统业务全流程,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五是持续完善生态补偿制度。2020年安排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资金73.7亿元,出台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地实施,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和财政保障。六是支持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2020年投入13.21亿元,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帮扶基层派出所升级,夯实基层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40亿元,支持省属监狱、戒毒所正常运转、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投入115亿元,支持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省以下法检财物统管制度,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待遇,提升基层法庭信息化水平;投入2.4亿元,支持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实现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是将法治学习纳入“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治专题学习,第一时间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宪法实施及监督》为主题的宪法学习辅导报告会和宪法宣誓仪式,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领会宪法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三是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广泛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厅处级领导干部共40多人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党内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现场+视频的模式,将学法活动推广到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形成全省财政系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2020年是财政“七五”普法的验收之年,按照要求,省财政厅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评估。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水平。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实现覆盖全省市县区,增强市县政府管财理财能力。2020年,我省在财政部地方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中排名全国第一,首次获得国务院激励奖励,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获得全国优秀等级第2名。二是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稳妥有序下放21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至市县财政部门,实施交通运输领域、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优化“一个部门对口省财政厅一个处室”服务工作机制,推进省财政厅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省“好差评”系统对接,做好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三是建立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把用足用好中央直达资金、落实好直达机制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标准,及时制定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绩效管理等要求,确保依法合规。

  严格财政法治制度执行切实规范财政行为一是推进财政立法工作,完善财政制度体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涉及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程序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2020年省财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开展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8宗、行政处罚9宗、开展行政检查21次。四是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案件办理工作。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38件,有1件行政诉讼案件由厅领导出庭应诉。

  健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全厅协同抓财政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一是创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22项具体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处室,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闭环责任体系。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部署,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任务,厅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述职报告内容。首次开展厅内部分处室向厅党组汇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活动,推动各项具体任务落地见效。四是按照省级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要求,总结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经验和不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水平。

  2021年,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结合我省财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着眼于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系统谋划推进新发展阶段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推进新一轮预算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资金集成和政策协同,形成全省统筹、全域协同、全链条衔接的预算管理格局,突出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强化对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三是规范财政重大事项决策,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出我厅“放管服”改革第二批清单事项。四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力度;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案例专题分析,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持续开展财政法治教育。结合国家“八五”普法要求,系统部署我省财政法治宣传工作。加强财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财政法律人才库,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全面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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