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粤财资环〔2020〕133号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0〕438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转下达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林财〔2020〕13号),现将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资金功能分类列“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森林防灾减灾等工作。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相关县(市、区)及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一并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