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339号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有关会议精神,现安排你司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省财政出资10亿元(具体支出功能科目及经济功能科目见附件),作为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省财政出资,请按有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请你司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办理后续省级出资事宜,并主动配合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基金设立等工作,及时发挥基金投资效益。
附件: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省财政出资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