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粤财预〔2020〕99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按照《广东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预〔2019〕155号)规定,现清算下达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0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0207)”预算科目。
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用好省补助资金,加强“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加大对基层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