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工〔2020〕211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能源局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科目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二、请加强对资金的绩效管理,结合我省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的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三、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1日